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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:节能技术改造可以申报财政奖励 |
发布者:cyoukitei 发布时间:2014-4-28 10:27:29 阅读:1037次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 |
福建宝利特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:www.cnpolytech.com || www.lidafujian.com 福建宝利特讯 为加快推进全省节能重点工程建设,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福建省财政厅发布了《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福建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》。 根据《通知》,设区市只组织上报年节能量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节能技改及节能示范项目,其他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按照《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节能(循环经济)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执行。 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;节能效果显著;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;项目所在单位综合实力较强;项目具一定规模;项目已建成,必须为2012年以后开工建设,且2013年底已建成的项目;未获得过相关财政支持等。 此外,申报工业节能技改项目企业改造前年综合能源消耗量须在5000吨标准煤(小型微型企业在2000吨标准煤)以上,项目必须由用能单位为主投资建设(投资70%以上),而非节能服务公司为主投资建设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。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为实际承担项目的企业,集团公司应具体到最小的法人单位,即集团公司不能将其所属的多家子公司的项目打包成一个项目上报。单家企业如有多个不同项目必须汇总整合成一个项目上报,即每家企业限报一个项目。 福建宝利特标签:人造革、合成革、PU皮革、PVC皮革、水性聚氨酯、箱包革、沙发革、汽车坐垫革、服装革、鞋材革、装饰革、高分子新材料。 |